随着胃肠恶性肿瘤靶向治疗与免疫治疗的发展,患者的五年生存率有了明显的改善。目前国内多项胃肠恶性肿瘤靶向与免疫的临床试验正在开展,给患者提供了新的选择。通过参与临床招募,更为方便快速地接受到新型靶向和免疫药物治疗。
PD-1/CTLA-4双抗+化疗(项目序号:189)
1. 面向患者
未经系统治疗、PD-L1 CPS≥5、组织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PD-1/CTLA-4双抗+XELOX(奥沙利铂+卡培他滨) vs 安慰剂+XELOX(奥沙利铂+卡培他滨)
3. 关键入选标准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研究要求的指定研究程序前签署。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75 周岁,男女均可。
经病理组织学确诊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全身系统性治疗。对于既往以根治性为目的新辅助/辅助化疗或放化疗的受试者,疾病进展至末次治疗时间至少间隔 6 个月。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选择为靶病灶,除非放疗病灶作为唯一可测量病灶且根据影像学判断明确进展,可考虑作为靶病灶。
所有受试者必须提供在签署 ICF 前 2 年内存档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Claudin18.2单抗+CAPOX+纳武利尤单抗(项目序号:209)
1. 面向患者
CLDN18.2阳性、未接受过系统性化疗的HER2阴性或未知的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Claudin18.2单抗+CAPOX(卡培他滨+奥沙利铂)+纳武利尤单抗
3. 关键入选标准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男性或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
罹患经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同时根据研究分组情况符合以下要求:G 组:既往未接受过全身性化疗的 HER2 阴性或未知的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 6 个月已完成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受试者可入组;
入组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肿瘤组织CLDN18.2阳性(IHC ≥40%的肿瘤细胞CLDN18.2膜染色2+及以上);
(仅适用于剂量扩展阶段)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ECOG PS 评分是 0 或 1;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CLDN18.2阳性、HER2阴性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2. 试验治疗方案
Claudin18.2单抗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经中心实验室确认肿瘤组织 CLDN18.2 阳性(定义为 IHC 检测≥10%的肿瘤细胞CLDN18.2 膜染色≥2+),既往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至疾病复发时间>6 个月视为未经治疗。
队列 A:病理组织学确诊的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 阴性的胃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至少有1 个可测量的病灶;
ECOG PS 评分是 0 或 1;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Claudin18.2 CART(项目序号:249)
1. 面向患者
至少二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CLDN18.2阳性、HER2阴性、病理学确认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Claudin18.2 CART
3. 关键入选标准
18 岁≤年龄≤70 岁,性别不限;
经病理确诊的晚期胃/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受试者,且接受至少二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受试者肿瘤组织样本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为 Claudin 18.2 呈阳性(阳性定义为实验室 IHC 检测≥1%肿瘤细胞中 Claudin 18.2 表达阳性;胃/食管胃结合部腺癌受试者需 HER2 检测阴性;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筛选前 2 周内未接受血制品或造血生长因子治疗,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
至少有1 个可测量的病灶;
ECOG PS 评分是 0 - 2;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阳性、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双抗+化疗(紫杉醇或伊立替康)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HER2阳性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的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根据NCCN 2020v3胃癌指南定义为IHC检测结果3+,或IHC检测结果2+且利用原位杂交FISH 方法确认HER2基因扩增得到阳性检测结果(HER2/CEP17比值≥2.0,或者平均HER2拷贝数≥6.0个信号/细胞;受试者以研究中心当地测结果为入组依据,同时提供至少11张切片至申办方指定的中心实验室检测,优选复发部位的切片);
第一阶段∶既往一线标准化疗(包括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化疗方案为含铂方案或含紫杉类方案)失败或不耐受;
第二阶段∶既往仅接受过一线标准化疗(包括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化疗方案为含铂方案或含紫杉类方案)且失败或不耐受;
第一阶段∶根据RECIST1.1,在基线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第二阶段∶根据RECIST1.1,在基线至少有1个可评估病灶;该区域既往必须没有接受过放疗,或者有证据表明该病灶在放疗结束后明显进展;
随机前7天内ECOG评分0或1分;
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个月;
随机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或当地正常值下线(LLN),由超声心动图(ECHO)测定,无ECHO时才使用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测定,基线及后续随访测量方法保持一致;
NYHA心功能分级0-I级;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阳性的、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 ADC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 18-70 岁(包括 18 岁和 70 岁);
HER2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 HER2 阳性,定义为组织学 IHC 3+或 IHC 2+/ ISH+:可根据当地实验室经 NMPA 批准的试剂检测的 HER2 阳性结果报告入组。受试者需要提供组织切片或新鲜肿瘤组织经中心实验室复核。
• 队列 1: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 2 个系统治疗方案(辅助治疗或新辅助治疗后 6 个月以内复发进展的患者算作一个治疗线数)。
• 队列 2: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既往接受过 1 个系统治疗方案(辅助治疗或新辅助治疗后 6 个月以内复发进展的患者算作一个治疗线数)。
预期生存期≥12 周;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 0-1 分;
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根据 RECIST 1.1 版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表达的、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 ADC+普特利单抗
3. 关键入选标准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男女不限,年龄:≥18 岁,且≤75 岁;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I 期入选的患者为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存在 HER2 表达(IHC 1+及以上)的晚期实体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的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评估病灶;
体力状况评分 ECOG 0 或 1 分;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 NCI-CTCAE v5.0 定义的≤1 级(脱发或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 2 级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
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450mg/m2多柔比星或其等效剂量。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铂类和/或氟尿嘧啶类化疗±抗HER2治疗进展、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HER阳阴性(IHC3+或IHC2+且FISH+)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 ADC
3. 关键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并遵守方案中规定的要求;
年龄≥18周岁
预期寿命≥3个月。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胃癌/胃食管交界处癌。
HER2检测结果阳性定义如下:IHC检测HER2 3+表达或HER2 IHC2+且ISH阳性。
所有受试者既往在至少接受一线含铂类和/或氟尿嘧啶类基础化疗±抗HER2(曲妥珠单抗或其类似药物)治疗期间或之后发生有记录的肿瘤进展或不耐受。
注:在新辅助/辅助治疗背景下,既往辅助或新辅助化疗后 6 个月内的进展将被将计入针对于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一线治疗方案;既往联合治疗因不良反应停止,然后继续使用其中一种药物,则认为这是“1种既往治疗方案”,而不是“2 种既往治疗方案”;无疾病进展的前提下,5-氟尿嘧啶药物剂型变化(静脉给药、口服给药)被认为是“1 种既往治疗方案”,而不是“2 种既往治疗方案”。
愿意并能够提供足够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用于中心实验室确认HER2状态(基于最近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若存档组织不够,研究者评估新鲜组织活检可行且安全,则需要进行新鲜组织活检以确认HER2状态。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既往经放疗的病灶不能作为靶病灶,除非该病灶明显进展。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无恶化。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 表达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HER2 表达阳性指不少于 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强度为 3+[染色强度范围 0~3]或原位杂交(ISH)检测阳性;如果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2+,需通过 ISH 检测进一步确认。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 阳性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 18-80 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在相应的试验阶段满足以下条件:
I 期-剂量递增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 HER2 阳性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HER2 阳性的具体要求为:a. 对于乳腺癌和胃癌要求 IHC 检测为3+或 IHC 检测为 2+且 ISH 检测为阳性;b. 对于其他瘤种要求 IHC 检测为 2+或 3+,或者 ISH 检测为阳性。
I 期-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Ⅱa 期: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对于乳腺癌脑转移队列的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脑转移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经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经组织病理或细胞学确诊并记录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EGFR-TKI
3. 关键入选标准
18周岁至75周岁,男女不限,ECOG:0-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者远处转移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和结直肠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最多允许接受过二线治疗,之前的治疗可不包括HER2靶向治疗);
肿瘤组织HER2表达IHC检测为2+或3+;
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HER2表达/扩增检测,优选新近取得的肿瘤组织,无法提供新近取得组织的受试者可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对于既往接受过抗HER2治疗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须提供最近一次抗HER2治疗之后的肿瘤组织样本,样本类型为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肿瘤组织块,或未染色的FFPE肿瘤组织切片(不少于6张);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HER2表达、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HER2 ADC
3. 关键入选标准
签署 ICF 当天年龄≥ 18 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预期寿命> 3 个月。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通过 ECHO 或 MUGA 扫描显示 LVEF≥ 50%。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肿瘤,且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存在至少 1 个可测量病灶。
器官功能良好。
仅针对于第 1 部分剂量递增阶段的入选标准: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有病理学记录证实的、HER2 免疫组化(IHC)阳性表达(包括 1+或 2+或 3+)的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如果仅原位杂交*(in situ hybridization,ISH)、二代测序(NGS)报告可用,请联系医学监查员。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FGF/FGFR基因异常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FGFR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2 分。
预期生存期至少为 3 个月。
经细胞病理学或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实体瘤,为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
队列 1:既往血液或组织基因检测结果证明或经中心实验室检测证明FGF/FGFR 基因异常的受试者。对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须经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治疗且二线治疗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的药物。
队列 2:既往接受过选择性泛 FGFR 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且有既往血或组织基因检测结果证明或经中心实验室基因检测证明具有 FGFR 耐药突变的受试者。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经组织病理或细胞学确诊并记录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EGFR-TKI
3. 关键入选标准
18周岁至75周岁,男女不限,ECOG:0-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者远处转移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和结直肠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最多允许接受过二线治疗,之前的治疗可不包括HER2靶向治疗);
肿瘤组织HER2表达IHC检测为2+或3+;
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HER2表达/扩增检测,优选新近取得的肿瘤组织,无法提供新近取得组织的受试者可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对于既往接受过抗HER2治疗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须提供最近一次抗HER2治疗之后的肿瘤组织样本,样本类型为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肿瘤组织块,或未染色的FFPE肿瘤组织切片(不少于6张);
具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KRAS G12C突变的、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KRAS G12C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至少经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相关治疗。其中,队列扩展阶段为NSCLC、CRC 等受试者。
需符合以下 KRAS 突变特征:
剂量扩展阶段:具备研究者认可的基因检测报告显示 KRAS G12C突变。
队列扩展阶段:需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 KRAS G12C 突变。
依据 RECIST 1.1 版,需至少有一个经 CT 或 MRI 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2 分。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功能或凝血功能异常,检查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细胞生长因子支持。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KRAS G12位点突变的、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SHP2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存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研究者认为无有效的标准治疗的患者;
剂量扩展阶段: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存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且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研究者认为无有效的标准治疗的患者,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KRASG12C基因突变阳性的 NSCLC、胰腺癌、结直肠癌等患者:
a) 受试者可提供基因检测报告证明 KRASG12C基因突变阳性;
b) 受试者需自愿接受血液样本采集用于基因检测(允许额外提供组织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2) 既往接受过化疗治疗失败(定义为:不耐受或疾病进展)的NSCLC、头颈部癌和食管癌患者;
3) 既往接受过其它 RTK(EGFR、FGFR、HER2、c-MET 等)抑制剂治疗后耐药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允许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 受试者可提供最近 1 次疾病进展后的基因检测报告;
b) 受试者需自愿接受血液样本采集用于基因检测(允许额外提供组织样本);
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首次给药≥4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剂量递增阶段:ECOG 评分 0-1;
剂量扩展阶段:ECOG 评分为 0-2;
患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MSI-H/dMMR、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PD-1单抗
3. 关键入选标准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为18~80周岁(包括界值),男女不限;
经中心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dMMR/MSI-H 型恶性实体瘤患者;
研究者依据RECIST v1.1标准判断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标准治疗失败(结直肠癌接受含奥沙利铂,氟尿嘧啶类,伊立替康化疗方案后进展,其他瘤种接受至少1个化疗方案后进展)或不耐受;拒绝或因经济原因无法接受标准治疗;
受试者能够提供既往或新鲜的肿瘤组织样本及血样以进行PD-L1、肿瘤突变负荷(TMB)及其他检测;
ECOG PS:0或1。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免疫治疗失败或MSI-H/dMMR、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标准治疗或化疗不耐受或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小分子口服PD-L1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拒绝标准/常规治疗、化疗不耐受、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队列1:MSI-H/dMMR;
队列2:免疫治疗有长期应答的患者,要求既往免疫末次用药时间距参加本项目<1年,且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获得PR或CR,持续用药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出现过PR,持续用药时间超过12个月;
根据RECIST 1.1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CT、MRI)可测量病灶;
如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需满足以下情况:
全身放射治疗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3 周,局部放射治疗或骨转移的放射治疗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2 周;
大分子靶向药物治疗距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4 周,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距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2 周;
既往化疗、免疫治疗和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等抗肿瘤治疗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4 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6 周),或间隔≥药物 5 个半衰期(以先发生者为准);
有充分的骨髓器官功能;
ECOG评分0-1。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
1. 面向患者
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的、RAS或RAF突变、经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2. 试验治疗方案
ERK抑制剂
3. 关键入选标准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年龄18~75岁(含);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的,或因各种原因无法获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患者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病灶(RECIST 1.1标准);注:之前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以视为靶病灶,除非放疗后有影像学证据证明病灶发生明确进展;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 1分;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预期寿命≥12周;
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采血前2周内未输全血、成分输血、血制品、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其它造血刺激因子或药物纠正)。
注:以上为部分主要标准,最终入组标准由项目医生掌握。